[北京]个人所得税申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北京市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7-01-13 11:07:58  评论()

文件名称:[北京]个人所得税申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来信内容:

在两个不同的单位取得年终奖,个人所得税合并纳税怎样申报,在哪个地税所申报?

处理单位:市地税局

回复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您的来信已收到,我们第一时间为您查阅相关政策法规,现答复如下:

请您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6〕162号)第十条规定:(二)在中国境内有两处或者两处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如果您有其他北京地税相关问题,可拨打纳税服务热线12366或82012366咨询。

感谢您对北京地税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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