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关于换车和上牌具体要求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北京市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7-01-03 17:46:41  评论()

文件名称:[北京]关于换车和上牌具体要求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来信内容:

我有一辆京牌小轿车,想换辆新车,有几个问题想咨询:1、能否先买新车后卖旧车?2、如果能先买新车后卖旧车,如何把旧车的牌子上到新车上,这之中有没有什么时间限制?3、旧车没有牌子之后能不能再上市交易?

处理单位: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回复内容: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交通管理工作的支持,您咨询的关于换车和上牌问题答复如下:

1、根据《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的相关内容,在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时,需要收存小客车配置指标或小客车更新指标。故您应先将您个人名下的小客车出售或报废后,通过指标办网站或办公窗口取得小客车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并在更新指标有效期内办理完成车辆登记手续。

2、根据《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的相关内容,个人出售、报废名下小客车后需要申请小客车更新指标的,应当自办理完成车辆转移、注销登记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申请。逾期未完成盛情的,视为自动放弃更新指标申请。指标更新详情您可登陆北京缓解拥堵网站或者拨打12328咨询。

如您想新购机动车启用原号牌,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第五十二条规定: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四)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

(五)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三年以上;

(六)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3、车辆交易需提供何种手续请询问旧机动车交易市场。

感谢您对车管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如有其他车管业务咨询,请致电车管所咨询中心电话:12122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