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上海]市民政局关于批准上海汇龙园陵园有限公司为上海市一级公墓的通知
文件编号:沪民殡发〔2016〕4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沪民殡发〔2016〕4号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批准上海汇龙园陵园有限公司为上海市一级公墓的通知
上海汇龙园陵园有限公司:
你单位认真贯彻国家九部委《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按照上海市公墓等级标准,积极开展创建工作,经浦东新区民政局推荐,我局组织评审,达到了上海市一级公墓标准。经研究决定,批准上海汇龙园陵园有限公司为上海市一级公墓。
望你单位坚持依法经营,按照市一级公墓的标准,继续做好墓区的规划和建设,带头贯彻上海市《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实施的实施意见》要求,加强节地生态葬式的开发和推广,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不断提升服务能力,更好服务于民。
特此通知。
上海市民政局
2016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