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四川省关于成立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四川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6-12-07 10:07:28  评论()

文件名称:[四川]四川省关于成立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成立政府购买服务改革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川办发〔2016〕100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加强对有关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政策协调,省政府决定成立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统筹协调全省政府购买服务改革,组织拟定政府购买服务改革重要政策措施,指导各地、各部门制定改革方案、明确改革目标任务、推进改革工作,研究解决跨部门、跨领域的改革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检查重要改革事项落实情况。

二、组成人员

组 长:王 宁 省政府常务副省长

副组长:蔡 竞 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王一宏 财政厅厅长

成 员:高 山 省编办副主任

徐 立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张 力 民政厅副厅长

黎家远 财政厅总会计师

张光伟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廖凤华 人行成都分行副行长

李禄平 省国税局副局长

曾 键 省地税局副局长

沈 健 省工商局副局长

陈久明 省法制办副巡视员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财政厅,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财政厅总会计师黎家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成员。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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