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推选的商事制度改革以来成绩突出的企业登记窗口单位和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公示的公告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工商总局  法律法规网 2016-11-16 17:35:08  评论()

文件名称:关于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推选的商事制度改革以来成绩突出的企业登记窗口单位和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公示的公告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关于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市场监管

部门推选的商事制度改革以来成绩突出的企业登记

窗口单位和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公示的公告

根据《工商总局办公厅关于推选在商事制度改革中成绩突出的企业登记窗口和窗口工作人员的通知》,现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推选的商事制度改革以来企业登记工作成绩突出窗口单位和窗口工作人员予以公示,拟通报表扬。

公示期为2016年11月16日至11月20日。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的推选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企业注册局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和身份证号,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子震

电话:010-88650853,13522784220

传真:010-68034014

电子邮箱:zhuzizhen@saic.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

邮政编码:100820

工商总局办公厅

2016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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