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管理系统试运行管理员培训班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环保部  法律法规网 2016-11-16 15:35:05  评论()

文件名称:关于举办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管理系统试运行管理员培训班的通知

文件编号:环办辐射函[2016]2002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环境保护部各地区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原子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中核高通同位素股份有限公司,中核四〇四有限公司,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核物理与化学研究所,中核清原环境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为进一步促进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管理系统的规范使用,提高全国环保系统辐射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素质能力,根据《关于印发〈环境保护部2016年度培训计划〉的通知》(环办人事函〔2016〕345号),我部决定于12月举办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管理系统试运行管理员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6年12月5日至9日(12月5日报到,12月10日返程)

地点:广东省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校(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员村西街5号大院)

二、培训内容

(一)升级后的申报监管系统的使用培训;

(二)讨论各省级信息系统的对接问题;

(三)研讨审批环节各种常见问题的解决办法等。

三、参加人员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及环境保护部各地区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的系统管理员;

(二)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原子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中核高通同位素股份有限公司、中核四〇四有限公司、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核物理与化学研究所、中核清原环境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系统管理人员;

(三)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的系统管理人员及运行维护人员。

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四、其他事项

(一)培训班不收培训费(含食宿费),学员往返交通费由派员单位承担。

(二)学员请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非涉密)。

(三)请各单位根据名额分配落实参训人员,于2016年11月28日前返回报名表(见附件2)。

(四)培训班统一安排接送站。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孔令海

电话:(010)82205543,18701516059

传真:(010)82205541

邮箱:linghaikong@163.com

(二)广东省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校 刘若瀚

电话:18825083662

附件:1.名额分配表

2.报名表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6年11月11日

附件1

名额分配表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