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第二十批申请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初始注册审查意见的公示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住建部  法律法规网 2016-11-16 10:25:04  评论()

文件名称:关于2016年第二十批申请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初始注册审查意见的公示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经审核,周袁凯等21人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附件1),韩继鹏等1人不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附件6);张玉等11人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2);蔡祖明等41人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3);胡杰锋等96人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4);徐明等2人符合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5),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16年11月25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名单上的人员情况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进行举报或反映(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21号楼二层,邮编:100037,联系电话:010-68313531)。举报及反映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地址、邮编和电话。

附件:1.周袁凯等21名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2.张玉等11名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3.蔡祖明等41名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4.胡杰锋等96名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5.徐明等2名符合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6.韩继鹏等1人不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16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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