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北京]中国共产党北京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十一次全体会议关于递补靳伟、王晓明同志为市委委员的决定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原标题:中国共产党北京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十一次全体会议关于递补靳伟、王晓明同志为市委委员的决定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二十六条规定,“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出缺,由候补委员按照得票多少依次递补”。经中国共产党北京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十一次全体会议审议决定:递补市委候补委员靳伟、王晓明同志为市委委员。
文件名称:[北京]中国共产党北京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十一次全体会议关于递补靳伟、王晓明同志为市委委员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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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中国共产党北京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十一次全体会议关于递补靳伟、王晓明同志为市委委员的决定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二十六条规定,“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出缺,由候补委员按照得票多少依次递补”。经中国共产党北京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十一次全体会议审议决定:递补市委候补委员靳伟、王晓明同志为市委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