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北京]企业税务登记迁移手续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来信内容:
您好,单位税务目前在海淀,需要迁移到朝阳区。小规模纳税人,外资企业,海淀迁朝阳,请问迁所手续是什么?谢谢!
处理单位:市地税局
回复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您的来信已收到,我们第一时间为您查阅相关政策法规,现答复如下:
按照《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规定,您需要报送相关资料到税务机关,对于未发生重大违法行为的单位在结清税款、滞纳金、罚款及验旧缴销发票程序后收缴设备准予注销。需报送资料:
(1)《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2)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3)《发票领用簿》及未验旧、未使用发票
(4)住所、经营地点变动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5)使用增值税税控系统的增值税纳税人应提供金税盘、税控盘和报税盘,或者提供金税卡和IC卡
(6)其他按规定应收缴的设备
建议您进一步与地税专管员联系,详细说明企业情况并确定需要报送材料。
如还有相关涉税问题,可拨打12366或82012366热线,我们为您耐心解答。
感谢您对北京地税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