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有限公司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考核中心东方考点搬迁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环保部  法律法规网 2016-11-10 15:40:04  评论()

文件名称:关于同意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有限公司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考核中心东方考点搬迁的通知

文件编号:国核安函[2016]131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考核中心东方考核场所搬迁的请示》(司发〔2016〕143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公司在新地址(浙江省海盐县秦山街道金禾路北侧秦山分公司厂区)开展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资格考核活动。

你公司应按照规定的考核活动范围开展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资格考核活动,有效运行质量保证体系,确保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资格考核活动质量。

特此通知。

国家核安全局

2016年11月7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华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机械院核设备安全与可靠性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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