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重庆市关于支持城口革命老区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重庆市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6-10-31 17:52:47  评论()

文件名称:[重庆]重庆市关于支持城口革命老区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

文件编号:渝府办发〔2016〕215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渝府办发〔2016〕215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支持城口革命老区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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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城口县是全市唯一成建制建立苏维埃政权的革命老区,是原川陕苏区革命根据地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川陕革命根据地的建立和红四方面军的发展壮大作出了重要贡献。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重庆直辖以来,城口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取得长足发展,城乡面貌发生深刻变化,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由于自然、历史等多重因素影响,城口革命老区发展水平相对滞后、基础设施瓶颈制约明显、社会民生欠账较多,脱贫攻坚任务较为艰巨,是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难点区域,迫切需要加大扶持力度。为加快城口革命老区开发建设步伐,促其加快发展,根据国务院批准实施的《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结合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深化拓展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紧扣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抢抓“一带一路”战略与长江经济带建设的重大机遇,坚持以区域发展带动脱贫攻坚,瞄准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着力破除发展瓶颈制约,着力增强自我发展能力,着力加大精准扶贫力度,着力保护和建设生态环境,着力保障和改善社会民生,确保城口革命老区限时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城口革命老区人民与全市人民同步迈入全面小康社会、共享幸福美好生活。

到2017年,实现城口革命老区现有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村全面销号、贫困县如期摘帽。到2020年,城口革命老区基础设施瓶颈制约基本破除,特色生态经济蓬勃发展,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达到全市平均水平,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充分发挥重庆向北重要门户作用,在川陕革命老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成川陕革命老区脱贫攻坚先行示范区、秦巴山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先试区、渝东北特色生态经济明珠。

二、着力破除基础设施瓶颈制约

(一)完善交通网络体系。

加快建设G69银百高速城开段,力争2020年基本建成。积极争取渝西高铁途经城口并开工建设,积极争取安张铁路纳入国家规划并早日启动。优先支持城口支线机场加快建设。研究论证广元—城口—保康铁路、城口—宣汉—达州高速公路、城口—巫溪(镇坪)快速通道等出境通道项目,着力打通与毗邻县(市、区)的断头路,强化城口与四川省、陕西省以及渝东北相邻地区的互联互通。积极实施国省道升级改造、县乡公路改建和窄路面拓宽改造工程,规划建设明中—东安等快速路,推进旅游景区、产业园区及联网公路建设。加大农村公路养护力度,实施危险路段安全保障设施工程。

(二)强化水资源和能源保障。

推进龙峡、三合、航空等重点水库建设,开展苏家湾、刘家坪、高楠、三叉河等水库规划研究,有效缓解工程性缺水问题。实施修齐、高燕等水厂建设和县城供水管网改造、乡镇和农村集中供水巩固提升等工程,提高城乡供水能力。加强重点城镇防洪、河流治理等工程建设,建立防汛抗旱预警预报系统和山洪灾害监测系统,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加强水环境安全监测,科学调整并划定水源保护区,加大城乡集中饮用水水源保护力度。加大页岩气勘探开发力度,推进页岩气综合利用及产业化发展。大力推动管道天然气“县县通”和乡镇管道燃气建设工程。规划研究发展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推进城乡电网升级改造,提高农村用电的稳定性和电压质量。

(三)实施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加快实施“宽带乡村”工程,实现行政村通光纤全覆盖。提高4G网络覆盖深度和广度,提升4G网络服务能力,推动高速移动网络向农村腹地延伸。加快建设重要旅游景区、景点、线路的网络信息设施,完成城区、主要景区、乡镇场镇、农村集中安置点数字电视全覆盖,积极发展移动智能终端用户和宽带用户,建设智慧城市和智慧景区。开展三网融合推广示范,发展IPTV、广电宽带等融合业务,试点推进NGB(下一代广播电视)工程,加快有线电视的双向数字化改造。

三、着力发展特色生态经济

(一)大力发展特色旅游业。

以“红色政权、革命老区”为主题,突出全市唯一成建制苏维埃政权特点,大力发展红色旅游。重点支持县城红色旅游景区开发,将城口革命老区纳入全市红色旅游精品线路和全市红色旅游经典景区予以重点推荐和打造,支持其建设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和革命传统教育基地。以“心灵牧场、养生天堂”为主题形象,突出山地休闲、度假养生特质,精心打造核心景区,推进亢谷、黄安坝、土城老街、九重山等重点景区开发,支持创建旅游度假区、A级景区、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星级旅游饭店等,建设一批养生养老基地,着力打造避暑胜地,力争成为重庆特色旅游基地、全国知名山地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和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彰显“多彩大巴山、森林农家”特色,突出“原乡、原味、原生”,着力发展乡村生态旅游,将“大巴山森林人家”打造成全国知名乡村旅游品牌,将城口县建设成为国家级、市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加强区域旅游协作,支持城口县联动川陕革命老区打造秦巴山区生态旅游和山水休闲度假国际旅游目的地,支持城口县联动“万开云”板块、长江三峡旅游金三角打造长江三峡腹地(大巴山)旅游精品线路,将城口县纳入渝东北旅游线路产品营销奖励范围。

(二)着力发展特色生态效益农业。

支持城口县利用生态资源,突出原生态、纯天然特色,大力发展畜牧、干果、中药材、蔬菜、小杂粮、狝猴桃等特色生态效益农业,积极发展核桃、木本油料等特色经济林产业,加快建设全市重要有机农产品基地和全国木本粮油生产重点县。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扶持、鼓励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及地理标志产品认证,建设特色农产品品种保护、选育和生产示范基地,精品化打造城口山地鸡、城口老腊肉、城口蜂蜜、城口核桃等原产地农林产品并力争成为全市名牌农产品。推进生态效益农业与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将城口县大巴山富硒狝猴桃和灵芝产业项目纳入国家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范围,在项目和资金安排上给予倾斜支持。支持开展农超对接等多种形式的产销衔接,加快建设农产品冷链物流及加工配送体系。支持推进土地整治、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节水灌溉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

(三)集聚发展特色资源加工业。

紧扣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工业产业布局,按照功能定位要求择商引资,依托城口工业园区推动产业和企业集约节约发展,严禁发展高污染、高能耗项目。利用独特生态资源和丰富农林产品,着力发展老腊肉、山地鸡、板栗、核桃、茶叶、魔芋、蜂蜜等绿色健康食品精深加工和灵芝、天麻、太白贝母、独活、藁粉、云木香等道地中药材初深加工产业,建设全国富硒有机农产品加工基地。围绕生态旅游业,大力发展漆器等旅游特色商品和工艺品加工业,建设旅游小商品生产基地。推进传统锰钡产业提质改造,积极发展高附加值产品,加快发展锰钡新材料产业,有序发展饰面石材等石材产业,开拓发展优质矿泉水,推动战略性新兴矿种石墨矿勘查开采。发挥两江新区、国家高新区和经开区的辐射带动作用,探索通过共建园区(基地)模式开展产业协作配套,加快城口县特色优势资源开发。

(四)提质发展商贸流通等服务业。

充分发挥城口县三省通衢的区位优势,大力发展边贸商贸物流,重点支持亿联商贸城、秦巴山货交易市场、快递物流服务配送中心等建设,规划建设渝川陕边贸物流基地,力争建成秦巴山地区区域性边贸中心。完善联通大巴山区的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商贸流通网络,依托公共物流信息平台加快发展生态农产品、建材、五金、日用品、再生资源等流通加工、仓储配送和货运代理服务。推动农村电子商务规模发展,以农村电子商务为重点,创新服务业业态,加快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和国家“互联网+精准脱贫”试点示范县建设。依托丰富的原生态食材和传统民间烹饪工艺,培育发展美食风情街区(集聚区),建成中国原生态美食之乡。

四、着力推进脱贫攻坚

(一)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

加快实施贫困村道路通畅、撤并村通达工程,确保2020年实现行政村通畅率、撤并村通达率“双百”目标,切实解决出行难、产品运输难问题。加快中小型农村骨干水源工程和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建立健全农村水质安全监测体系。加大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力度,确保边远村落群众生产生活稳定安全用电。扩大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规模,切实解决农村居民住房安全问题。加大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力度,以建档立卡贫困村为重点,支持建设农田水利、乡村道路等农村中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

(二)促进贫困人口精准脱贫。

实施精准脱贫“六个一批”工程,紧扣基础设施建设、产业扶贫、教育扶贫、人口转移就业、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医疗卫生、就业创业、低保“兜底”、金融扶贫、电商扶贫、村容村貌等,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扶持力度。统筹使用涉农资金,开展扶贫小额信贷,支持贫困户发展特色产业,促进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增收致富。积极实施“光伏扶贫”工程,支持探索资产收益扶贫。加快实施乡村旅游富民工程,加大对城口县贫困村旅游扶贫试点扶持力度。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支持科技特派员与贫困户合作开展创业扶贫。支持城口县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加快实施教育扶贫工程,开展贫困大学生勤工俭学实践活动,落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等政策,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对特殊困难家庭子女实施特惠资助政策。实施健康扶贫工程,落实贫困人口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补贴的政策,降低大病保险起付线,提高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并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医疗救助范围。对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家庭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支持探索实行财政扶贫资金资产量化折股收益扶持,开展水电和矿产资源开发等资产收益扶贫试点。

(三)健全精准扶贫工作机制。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区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6〕124号),增强城口县统筹财政性资金实施精准脱贫的能力。建立健全驻村帮扶机制,实现驻村工作队对建档立卡贫困村全覆盖。优化完善水利部定点扶贫、山东临沂扶贫协作、巴南区对口帮扶、市纪委扶贫集团对口帮扶、市属国有企业重点帮扶等机制,以互利互惠方式建立山东临沂经济强县与城口县的结对帮扶关系,支持市级部门、市属企业、市管高校等与城口县结对帮扶,积极推动帮扶单位在技术支持、服务帮带、设备更新、医务人员培训等方面给予直接帮助。创新社会扶贫参与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各类社会组织开展到村到户精准扶贫。健全脱贫攻坚工作评估评价机制,建立脱贫后续巩固扶持机制。

五、着力保护生态环境

(一)强化生态涵养保护。

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快构建“一屏障、二流域、三核心、四廊道”为基础的空间生态屏障。落实城口县秦巴生物多样性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管理责任,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全过程管理试点,支持创建大巴山国家级示范自然保护区。继续实施天然林保护、防护林建设、土地退化、石漠化治理、湿地保护与恢复、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坡耕地综合整治等重点生态工程,加大荒山造林和碳汇造林力度,优先安排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支持开展各类生态文明试点示范。将城口县符合条件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纳入国家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补助范围。争取国家对城口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给予重点支持。支持城口县加强地质遗迹地质景观保护与开发利用。

(二)加强环境污染防治。

深入实施环保“五大行动”,加强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污染防治。推进水源地环境整治,积极争取南水北调水源地保护项目,推进巴山湖、夜雨湖等重点湖库污染治理。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对秸秆、地膜、畜禽粪污收集利用加大扶持力度。实施农村环境集中连片整治工程,推进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全覆盖,优先争取将城口县纳入下一轮国家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区域。支持城口县工业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工程,支持实施矿企尾矿库闭库、废弃采矿场生态修复工程。

(三)推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完善耕地、林地、水资源环境保护制度。实施最严格的生态空间管控,建立负面清单制度,严格执行环境准入政策,严控高耗能、高污染和产能过剩行业新增产能,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源头保护、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制度。扩大排污权交易规模,推进碳汇交易,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实施环境保护监测、监察、信息、应急、宣教等基础能力建设,完善环境监管体系。推进城镇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和农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畜禽养殖及粪污综合利用等循环技术示范项目。广泛开展绿色生活行动,倡导绿色生活和休闲模式。

六、着力改善社会民生

(一)优先发展教育事业。

继续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加快发展农村公办幼儿园,鼓励普惠性幼儿园发展。加快农村薄弱学校改造进度,指导城口县推进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达标,高水平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和教育城乡一体化改革。推进普通高中和中职教育基础能力建设,促进普职协调发展。指导城口县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实施教育“三名”(名教师、名学校、名校长)工程,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快城口县教育信息化发展,实现学校通宽带全覆盖,大力推进网络条件下基本教育教学环境建设,促进互联网等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在实施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中对城口县给予倾斜。

(二)提升居民健康水平。

加大对县级医疗机构建设的投入力度,支持城口县人民医院创建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县中医院和县妇幼保健院创建二级甲等专科医院。全面提升中心卫生院设施服务能力,加大薄弱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鼓励市内三甲医院以及在渝部队医疗机构对城口县基层医疗机构开展技术援助和帮扶,提升县级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深入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积极构建分级诊疗体系,利用互联网等技术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向城口县流动,提升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加快完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积极推进城口县全民健身活动中心项目建设,配套建设一批便民、利民的体育设施,拓展住宅小区、农村和社区体育空间。支持城口县发展体育产业,打造水上、山地、户外运动等赛事品牌。

(三)加快文化事业建设。

加快构建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积极完善城口影剧院、川陕苏区城口纪念馆、城口大巴山博物馆等文化设施。发挥“互联网+”在文化资源配置中的优化集成作用,积极推动电子书、手机报刊、纸质有声读物、移动多媒体、互联网电视等新兴业态发展。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将红三十三军指挥部旧址等优先纳入全市革命遗址保护重点项目并及时启动修复,打造全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全市重要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加大特色文化产业扶持,建设高水准的大巴山红军城文化产业项目,发展山神漆器文化等特色文化产业,联手开州、巫溪等区县开发秦巴古道文化资源。

(四)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

建立和完善与发达地区的劳务输出对接机制。支持整合培训资源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外出务工人员参加中长期实用技能培训,引导和支持用人企业在城口县开展订单定向培训。支持创业园区或创业孵化基地建设,鼓励外出务工人员、大学生等返乡创业。加快建立完善多层次、全覆盖、互补性低收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体系。进一步扩大社会福利覆盖面,支持光荣院、儿童福利院、残疾人康复中心、精神病人社会福利机构、老年养护院、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等建设,加强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不断满足城乡特困人员等特殊群体的服务需求,不断完善县城、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养老服务网络。

(五)提升城镇人口承载能力。

支持城口县实施滨河公园、百年广场建设等重大项目,加强城区市政道路、桥梁、地下管网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完善城市功能。统筹推进土城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快实施东北南大街建筑风貌改造、县城夜景灯饰、城周森林屏障和慢行绿道等城市美化绿化亮化净化工程,优先将城口县纳入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着力提升城市品质。保护和挖掘红色文化,注重城市规划、整体风貌等与红色旅游相互融合,打造精致独特的红色旅游城市。加强镇乡规划布局,完善镇乡基础设施,支持打造一批旅游边贸等功能突出、大巴山民俗特色鲜明的特色小镇。深入实施户籍制度改革,合理引导农业人口向城市发展新区、都市功能拓展区以及县城(乡镇)梯度转移,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

七、支持政策

(一)规划。

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中长期规划及重大专项规划时,对城口县予以重点支持,积极谋划一批交通、水利、能源等重大工程项目,优先纳入市级相关专项规划,并积极争取纳入国家相关专项规划。指导支持城口县编制完善城乡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

(二)财税。

对城口县实行地方税收收入县级全留政策,对中央财税体制调整下放的相关税收,市级不参与分成。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减轻企业税负造成城口当期财政减收的,通过转移支付予以补助。加大均衡性、基本财力、重点生态功能区等转移支付补助力度,逐步将切块转移支付占转移支付总量的比重提高到80%以上,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农田水利、基础建设等社会事业发展方面财政支出的60%以上由市级部门予以保障。积极争取中央加大革命老区转移支付力度,规划期内革命老区转移支付增量的50%以上安排用于城口县。妥善处理城口县乡村公益性债务。各类涉及民生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进一步向城口县倾斜。落实和完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政策。

(三)金融。

对新增存款按比例用于当地贷款考核达标的村镇银行执行优惠存款准备金率,对涉农贷款增速和比例考核达标的农业银行县级“三农金融事业部”执行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率。支持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合理扩大城口县分支机构授信审批权限,鼓励开发性、政策性、商业性信贷资金倾斜投向城口。加大扶贫再贷款支持力度,引导城口县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扩大信贷投放。支持城口县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和上市融资,申请政府引导性股权基金投资。支持城口县根据市场需求设立国有控股类小贷、投资类公司等金融机构,进一步完善金融市场体系,积极支持村镇银行立足服务辖区三农、小微企业和贫困人口等,创新金融产品。支持城口县开展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和干果、中药材等优势农作物农业保险试点。优先支持城口县项目申报借用国外优惠贷款。

(四)投资。

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推动大型项目、重点工程、新兴产业向城口县布局。探索建立城口县重大项目审批核准绿色通道,加快核准审批进程,对重大项目环评工作提前介入。中央安排的重大公益性建设项目,取消县级配套资金。积极争取中央对城口县交通、水利、生态环保等基础设施项目的支持力度。加大彩票公益金支持城口县扶贫开发力度。采用PPP等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到城口县投资,引导推动国开重庆基础设施投资基金对接支持城口县建设。

(五)用地。

合理确定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有量,盘活建设用地空间。支持城口县开展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申报和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优先保障城口县重点产业和重点旅游景区建设,综合运用计划、地票、增减挂钩政策保障用地,支持新增建设用地计划适度向重点扶贫开发项目倾斜。

(六)资源开发。

加强基础地质工作,开展土地质量地质调查,积极开展锰钡资源选冶及综合利用政策研究,深入推进城口县锰矿整装勘查,加快实施岩溶找水,探索开展地热、优质矿泉水、石墨等勘查。矿产资源收益分配向矿产地倾斜,加大对城口县资源勘探项目的支持,鼓励矿产资源就地转化和综合利用,强化矿产资源对城口县发展的拉动效应。鼓励各类社会资本依法参与优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积极推动在城口县进行资源开发的非本地企业在当地注册成立公司。

(七)生态补偿。

探索建立生态价值核算体系、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和重要水源地保护、水土流失治理等生态补偿机制。健全公益林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积极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支持开展碳排放交易试点。

(八)优待抚恤。

积极对接国家研究“三红”人员(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在乡老复员军人等的遗孀定期生活补助政策。严格落实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政策,逐步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积极落实各项惠民殡葬服务政策,着力解决优抚对象和特殊困难群体的基本殡葬需求问题。优抚对象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公租房或农村危房改造的,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安排。加大优抚对象家庭成员就业政策落实力度,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优先安排公益性岗位。

(九)干部人才。

选派机关优秀干部到贫困村和治理薄弱村任职,增加城口农村义务教育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名额。支持和鼓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职业学校相关科技人员到城口创业与服务。落实城口农村基层干部、教师、技术人员待遇政策。鼓励和支持更多优秀退伍军人留在城口县工作。在重点产业、重点领域、特殊行业给予人才支持,市级招才引智平台实行优先推荐,重大人才工程项目适当倾斜。建立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职称直聘办法。完善干部挂职、定向选派、专家顾问、决策咨询、创新创业实践基地等人才帮扶机制。

(十)组织保障。

市政府各部门要加大支持力度,在专项规划编制、项目布局、资金安排等方面向城口县倾斜,切实帮助城口县解决发展问题。市发展改革委要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指导城口县编制滚动项目库;要加强跟踪督促,建立工作考评机制,重大问题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城口县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强化责任担当,率领广大干部群众大力弘扬革命老区精神,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齐心协力推进城口革命老区开发建设。

附件:落实支持政策责任分工表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0月18日

附件

落实支持政策责任分工表

序号

政 策 内 容

责任单位

一、规划

1

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中长期规划及重大专项规划时,对城口县予以重点支持,积极谋划一批交通、水利、能源等重大工程项目,将其优先纳入市级相关专项规划,并积极争取纳入国家相关专项规划。

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2

指导支持城口县编制完善城乡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

市规划局、市政府有关部门

二、财税

3

对城口县实行地方税收收入县级全留政策,对中央财税体制调整下放的相关税收,市级不参与分成。

市财政局

4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减轻企业税负造成城口县当期财政减收的,通过转移支付予以补助。

市财政局

5

加大均衡性、基本财力、重点生态功能区等转移支付补助力度,逐步将切块转移支付占转移支付总量的比重提高到80%以上,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农田水利、基础建设等社会事业发展方面财政支出的60%以上由市级部门予以保障。

市财政局、市政府有关部门

6

积极争取中央加大革命老区转移支付力度,规划期内革命老区转移支付增量的50%以上安排用于城口县。

市财政局

7

妥善处理城口县乡村公益性债务。

市财政局

8

各类涉及民生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进一步向城口县倾斜。

市财政局

9

落实和完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政策。

市地税局

三、金融

10

对新增存款按比例用于当地贷款考核达标的村镇银行执行优惠存款准备金率,对涉农贷款增速和比例考核达标的农业银行县级“三农金融事业部”执行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率。

人行重庆营管部、重庆银监局、市金融办

11

支持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合理扩大城口县分支机构授信审批权限,鼓励开发性、政策性、商业性信贷资金倾斜投向城口县。

人行重庆营管部、重庆银监局、市金融办

12

加大扶贫再贷款支持力度,引导城口县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扩大信贷投放。

人行重庆营管部、重庆银监局、市金融办

13

支持城口县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和上市融资,申请政府引导性股权基金投资。

市发展改革委、市金融办、人行重庆营管部、重庆银监局

14

支持城口县根据市场需求设立国有控股类小贷、投资类公司等金融机构,进一步完善金融市场体系,积极支持村镇银行立足服务辖区三农、小微和贫困人口等,创新金融产品。

市金融办、人行重庆营管部、重庆银监局

15

支持城口县开展农村金融改革试点,支持城口县干果、中药材等优势农作物农业保险试点。

市农委、市财政局、重庆保监局

16

优先支持城口县项目申报借用国外优惠贷款。

市发展改革委

四、投资

17

推动大型项目、重点工程、新兴产业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向城口县布局。

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18

探索建立城口县重大项目审批核准绿色通道,加快核准审批进程,对重大项目环评工作提前介入。

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

19

中央安排的重大公益性建设项目,取消县级配套资金。

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

20

积极争取中央对城口县交通、水利、生态环保等基础设施项目的支持力度。

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21

加大彩票公益金支持城口县扶贫开发力度。

市扶贫办、市财政局

22

采用PPP等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到城口投资,引导推动国开重庆基础设施投资基金对接支持城口县建设。

市发展改革委

五、用地

23

合理确定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有量,盘活建设用地空间。

市国土房管局

24

支持城口县开展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申报和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

市国土房管局

25

优先保障城口县重点产业和重点旅游景区建设,综合运用计划、地票、增减挂钩政策保障用地,支持新增建设用地计划适度向重点扶贫开发项目倾斜。

市国土房管局

六、资源开发

26

加强基础地质工作,开展土地质量地质调查,积极开展锰钡资源选冶及综合利用政策研究,深入推进城口县锰矿整装勘查,加快实施岩溶找水,探索开展地热、优质矿泉水、石墨等勘查。

市国土房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委

27

矿产资源收益分配向矿产地倾斜,加大对城口县资源勘探项目的支持,鼓励矿产资源就地转化和综合利用,强化矿产资源对城口县发展的拉动效应。

市国土房管局

28

鼓励各类社会资本依法参与优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

市国土房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

29

积极推动在城口县进行资源开发的非本地企业在当地注册成立公司。

市国土房管局、市工商局

七、生态补偿

30

探索建立生态价值核算体系、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和重要水源地保护、水土流失治理等生态补偿机制。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

31

健全公益林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市林业局

32

积极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

市环保局

33

支持开展碳排放交易试点。

市林业局、市发展改革委

八、优待抚恤

34

积极对接国家研究“三红”人员(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在乡老复员军人等的遗孀定期生活补助政策。

市民政局

35

严格落实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政策,逐步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市民政局

36

积极落实各项惠民殡葬服务政策,着力解决优抚对象和特殊困难群体的基本殡葬需求问题。

市民政局

37

优抚对象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公租房或农村危房改造的,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安排。

市民政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城乡建委

38

加大优抚对象家庭成员就业政策落实力度,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优先安排公益性岗位。

市民政局

九、干部人才

39

选派机关优秀干部到贫困村和治理薄弱村任职,增加城口农村义务教育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名额。

团市委、市教委

40

支持和鼓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职业学校相关科技人员到城口县创业与服务。

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

41

落实城口县农村基层干部、教师、技术人员待遇政策。

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

42

鼓励和支持更多优秀退伍军人留在城口县工作。

市民政局

43

在重点产业、重点领域、特殊行业给予人才支持,市级招才引智平台实行优先推荐,重大人才工程项目适当倾斜。

市人力社保局

44

建立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职称直聘办法。

市人力社保局

45

完善干部挂职、定向选派、专家顾问、决策咨询、创新创业实践基地等人才帮扶机制。

市人力社保局

抄送: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高法院,市检察院,重庆警备区。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0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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