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本市11月起进入森林防火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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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网 北京市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6-10-21 10:12:44  评论()

文件名称:[北京]本市11月起进入森林防火期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原标题:本市下月起进入森林防火期

从11月1日起,本市将进入2017年度森林防火期。10月20日,市政府召开电视电话会,对全市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部署。副市长林克庆出席会议。

据气象专家分析预测,2016年冬季本市平均气温较常年同期偏高,降水量较常年同期偏少,森林火险等级将持续偏高。另一方面,2016年汛期降水较多,植被生长茂盛,可燃物大量增加,也对森林防火工作造成不利影响。

为应对严峻的森林防火形势,本市2016年投入3.6亿元进行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在门头沟、密云、大兴、平谷、怀柔等区建设了监测站点,并与河北、天津两省市合作,进一步完善了三地森林防火信息共享、联防联控、应急扑救等机制。

会议强调,森林防火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责任。各区要严格执行区长、乡镇长、村长“三长”负责制和区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村委会包户的“三级包片”责任制,切实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山头、每一片山林、每一处地块、每一个人。对于瞒报、迟报火情等行为将进行责任倒查。(王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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