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关于调整自治区住房改革和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山东人大  法律法规网 2016-10-10 11:03:03  评论()

文件名称:[新疆]关于调整自治区住房改革和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关于调整自治区住房改革和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调整自治区住房改革和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调整后的名单如下:

组 长:黄 卫 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

副组长:于秀栋 自治区政协副主席、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常委、副司令员

谢 煊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李学东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

成 员:阿力木江·牙生自治区发改委副主任

贺晓江 自治区经信委秘书长

谢 蓉 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重要骨干企业第一监事会主席

王春播 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刘长江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吴 峰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夏代提·海木都拉 自治区地税局副局长

刘 京 自治区统计局副局长

艾尔肯·吐尔逊 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李寿龙 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副行长

艾尼瓦尔·阿不都热合曼 自治区总工会副主席

宋亚君 乌鲁木齐市副市长

李林毓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住房改革政策,研究确定自治区住房改革和建设相关政策,协调解决自治区推进住房改革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办公室主任由李学东同志兼任,主要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2016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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