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5695号建议的答复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农业部  法律法规网 2016-09-30 10:40:33  评论()

文件名称:对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5695号建议的答复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罗亮权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黔东南列为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州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4年,农业部启动实施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试点活动,总体思路是:以“菜篮子”大县为重点,坚持“产”“管”并举,推动各地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探索创新有效的监管制度和模式,整体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一是在创建内容上,主要围绕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生产经营主体管理、强化投入品监管、开展检验检测、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推进标准化生产、健全监管体系、完善制度机制创新等8个方面开展,突出了责任落实、全程监管、能力提升和社会共治。二是在创建标准上,我部制定了具体的考核办法,由工作考核、质量安全水平和群众满意度三部分组成,共设置53个考核要点和18个关键项,要求考核在90分以上且所有关键项均符合要求方能评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三是在创建方式上,按照县市开展创建、省级进行考评、农业部公布征询意见的方式确定,创建主体是县级人民政府,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考核,农业部对考核结果委托第三方机构向社会征询意见,无异议的命名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截至目前,经严格考评、征询意见和公开公示,我部首批认定了107个 “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创建试点单位,创建活动正在有力有序开展。

黔东南州自然条件优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扎实推进,具备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州”的基础。下一步,黔东南州可对照《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方案》和《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考核办法》查漏补缺,尽快补足短板,以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为重点,以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为核心,坚持产管并举,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监管能力,在此基础上向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创建申请。我部也将加大对黔东南州的指导支持力度,积极扶持黔东南州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州”。

感谢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向我们提出宝贵建议。

农 业 部

2016年9月29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 010-59191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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