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关于同意贵州省建设国家科普示范基地(FAST)的函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科技部  法律法规网 2016-09-29 10:00:01  评论()

文件名称:科技部关于同意贵州省建设国家科普示范基地(FAST)的函

文件编号:国科函政〔2016〕223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国科函政〔2016〕223号

贵州省人民政府: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恳请将平塘天文科普文化园命名为国家科普示范基地的函》(黔府函[2016]22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贵州省依托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500米口径球面射电望远镜建设“国家科普示范基地(FAST)”。
  二、“国家科普示范基地(FAST)”建设经费由贵州省自筹,建设运行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可享受国家给予科普基地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贵州省在国家科普示范基地(FAST)建设运行管理过程中,要深入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和《国家“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要求,加强科普能力建设,丰富科普内容,创新科普活动方式;注重资源集聚,强化开放共享,积极开展天文科普活动和天文科普国际交流活动;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发挥国家科普示范基地的引领示范作用。
  四、科技部将加强对“国家科普示范基地(FAST)”建设运行的指导和服务,建立动态评估管理机制,为推进国家科普示范基地建设探索模式、积累经验、打造样板。
  专此函复。

科 技 部
2016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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