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德国AREVA GmbH增加福清5、6号机组1E级DCS机柜制造活动场所的复函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环保部  法律法规网 2016-09-28 14:15:04  评论()

文件名称:关于同意德国AREVA GmbH增加福清5、6号机组1E级DCS机柜制造活动场所的复函

文件编号:国核安函[2016]100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德国AREVA GmbH:

你公司《阿海珐德国有限公司证书编号1452核安全电气设备制造活动注册登记证书变更申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公司增加“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海二街5号”作为福清5、6号机组1E级DCS机柜的制造活动场所。

你公司应加强质量管理和过程控制,对福清5、6号机组1E级DCS机柜的制造质量承担全面责任,并接受环境保护部华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的监督检查。

特此函复。

国家核安全局

2016年9月24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华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中核控制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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