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关于认可《阳江核电厂设计和建造阶段质量保证大纲》(14版)的函
文件编号:国核安函[2016]98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阳江核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阳江核电厂设计和建造阶段质量保证大纲〉修改升版的请示》(广阳江〔2016〕47号)及报批版的《阳江核电厂设计和建造阶段质量保证大纲》(14版)收悉。
根据《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评,认为你公司提交的《阳江核电厂设计和建造阶段质量保证大纲》(14版)是可以接受的,现予认可。
你公司应严格遵守上述认可的质量保证大纲,确保核电厂的设计和建造质量。
国家核安全局
2016年9月24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华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