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中共国土部党组关于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党组改设为分党组和党组成员改任为分党组成员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国土资党发〔2016〕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副省级城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中国地质调查局,武警黄金指挥部,部其他直属单位,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部机关各司局: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同意设立国土资源部派驻地方国家土地督察局分党组的批复》(中组函字〔2015〕114号),部党组2016年8月29日研究决定:
一、 国家土地督察局党组改设为分党组
1.中国共产党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党组改设为中国共产党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分党组;
2.中国共产党国家土地督察沈阳局党组改设为中国共产党国家土地督察沈阳局分党组;
3.中国共产党国家土地督察上海局党组改设为中国共产党国家土地督察上海局分党组;
4.中国共产党国家土地督察南京局党组改设为中国共产党国家土地督察南京局分党组;
5.中国共产党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党组改设为中国共产党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分党组;
6.中国共产党国家土地督察广州局党组改设为中国共产党国家土地督察广州局分党组;
7.中国共产党国家土地督察武汉局党组改设为中国共产党国家土地督察武汉局分党组;
8.中国共产党国家土地督察成都局党组改设为中国共产党国家土地督察成都局分党组;
9.中国共产党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党组改设为中国共产党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分党组。
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分党组内设纪检组,由一名分党组成员任纪检组长。
二、 国家土地督察局党组成员改任为分党组成员
各国家土地督察局党组书记、纪检组长、成员改任为各国家土地督察局分党组书记、纪检组长、成员。
中共国土资源部党组
201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