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0754号(农业水利类081号)提案答复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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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加强宣传和教育,依法禁止秸秆野外焚烧
在加强宣传教育方面,我部高度重视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宣传媒体,提高广大农民和全社会对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要性的认识。近几年,我部每年举办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培训班或现场会,提升各地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农民的认知水平和技术能力。
二、关于大力推进秸秆还田,改善农业生态环境
秸秆还田是培肥地力、提升耕地质量的重要途径,国家高度重视秸秆还田工作。2008-2015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补贴资金48亿元,组织实施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鼓励和支持农民开展秸秆腐熟还田、增施有机肥等,累计实施面积1亿多亩。
在农机购置补贴方面,中央财政于2004年设立农机购置补贴专项,并逐年增加投入力度。2015年,共安排秸秆还田机具补贴资金3.15亿元、补贴粉碎还田机6.72万台,安排补贴资金2.25亿元、补贴捡拾压捆机0.83万台。
三、关于大力推广秸秆饲料养殖相关技术和应用
国家长期支持秸秆饲料化利用项目建设,截至目前,中央财政累计投入资金18.5亿元,建设秸秆养畜示范县超过1000个。在项目的示范带动下,秸秆养畜成为农区和半农半牧区牛羊养殖的主要模式。2015年我部发布了《关于促进草食畜牧业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并会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联合启动了区域生态循环农业示范项目。
四、关于大力扶持秸秆相关产业发展
我部积极推广秸秆热解气化、秸秆生物气化、秸秆固化成型、秸秆炭化等燃料化利用技术。为推动秸秆原料化利用,2008-2013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中央预算内资金对利用秸秆生产木塑、人造板项目给予支持;2014-201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继续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以切块下达的方式,支持粮棉主产区和大气污染重点防治区域开展秸秆收储运体系、秸秆代木(人造板、木塑)、秸秆生产食用菌、秸秆纤维原料等项目建设,有力推动了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发展。
五、关于出台并实施有利于秸秆综合利用的政策和措施
近年来,相关部门积极研究,不断出台秸秆综合利用政策措施。在企业所得税优惠方面,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了《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版)》,对利用秸秆等生产电力、热力及燃气,实行所得税优惠。在劳务增值税优惠方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对利用农作物秸秆等生产电力、热力的,实行增值税优惠。2015年,我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环境保护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在财政投入、税收优惠、金融信贷、土地和用电政策等方面完善落实有利于秸秆利用的政策。
农业部
201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