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山东省关于同意举办第三届山东省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新技术产品博览会的批复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山东省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6-09-01 14:30:19  评论()

文件名称:[山东]山东省关于同意举办第三届山东省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新技术产品博览会的批复

文件编号:鲁政办字〔2016〕144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同意举办第三届山东省绿色建筑与

建筑节能新技术产品博览会的批复

鲁政办字〔2016〕144号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你厅《关于举办山东省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新技术产品博览会的请示》(鲁建节科字〔2016〕9号)收悉。经省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于2016年10月27—29日在济南市举办第三届山东省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新技术产品博览会。该博览会由你厅主办,所需活动经费由你厅承担。

二、请认真做好博览会的各项组织筹备工作,包括按照有关规定履行邀请有关领导人出席活动的相关报批手续,认真做好展品质量、知识产权保护和安全防范等工作。博览会结束后1个月内,将活动内容、规模、成果、费用总额和支出等情况以及是否存在违规违纪问题的自查情况,报省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8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有关部门。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8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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