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青少年训练管理中心关于办理2017年度非沪籍运动员注册信息登记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上海市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6-09-01 10:13:39  评论()

文件名称:[上海]市青少年训练管理中心关于办理2017年度非沪籍运动员注册信息登记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区体育局、市体育局有关直属单位:

根据《上海市奥(全)运项目青少年运动员注册办法》(沪体青〔2015〕295号)文件精神,现开展本年度非沪籍运动员注册信息登记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网上信息登记

(一)时间:2016年9月1日-10月14日

(二)登记网站:上海市体育后备人才信息管理系统(http://system.shsports.gov.cn/System/Skin/Default.aspx)

二、书面材料提交

(一)时间:10月17日—31日

(二)地点:上海市青少年训练管理中心(浦东新区泳耀路300号1006室)

(三)所需书面材料内容及要求

1、加盖区体育局公章的《上海市奥(全)运项目青少年运动员注册汇总表》(上海青少年体育网讯息中心下载专区、上海市业余训练QQ群下载),一式两份;

2、本市居住证: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运动员父母一方的居住证复印件,港澳台和外籍运动员无须提供;

3、户籍证明:运动员户口簿原件(所登记信息的非沪籍运动员和父母居住证持有者须在同一户口簿内,如不在同一户口簿内,则须提供非沪籍运动员与在沪人员的关系证明),港澳台和外籍运动员提供相关身份证明(如护照、台胞证等);

4、居民身份证认证信息:“全国公民身份信息系统”网上(http://dt.id5.cn)核查后的打印原件(其它身份认证系统打印件不予受理),港澳台和外籍运动员无须提供;

三、有关要求:

(一)各区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登记非沪籍运动员信息,逾期不予登录。

(二)书面上报材料如有填写不规范、提供材料不齐全等情况不予受理。

(三)每名运动员提供一份“全国公民身份信息系统”网上核查打印原件,提供集体核查打印原件不予受理。

(四)各区收齐书面上报所需材料后,由各区负责注册的工作人员统一在规定时间内交市青训中心(浦东新区泳耀路300号1006室),逾期不予受理。

(五)所有书面表格请到上海青少年体育网讯息中心下载专区或上海市业余训练QQ群下载。

(六)非沪籍运动员备案登记年龄为当年初二学龄段及以下(2002年8月31日后出生)。

四、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吴香有电话:50201068

特此通知。

上海市青少年训练管理中心

201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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