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山东]山东省关于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升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批复
文件编号:鲁政字〔2016〕179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升
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批复
鲁政字〔2016〕179号
省农业厅:
你厅《关于报批〈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升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请示》(鲁农质监字〔2016〕5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升实施方案(2016-2020年)》(以下简称《方案》),请你厅负责印发并组织实施。通过实施《方案》,到2020年,力争实现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健全完善,标准化生产水平大幅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明显提升,监管能力显著增强,主要农产品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
二、要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按照“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发展要求,坚持改革创新和法治思维,坚持“产出来”“管出来”两手抓、两手硬,真正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和最严肃的问责,全面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大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平台建设,稳步提升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
三、各级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科研院所,要积极支持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升工作,在政策、资金、人员、设施条件等方面提供有力保障。
四、你厅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对《方案》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和督促评价,确保《方案》目标任务实现。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6年8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8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