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山东]山东省卫计委关于公布委发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公布委发规范性文件
清理结果的通知
鲁卫政法发〔2016〕5号
各市卫生计生委,委机关各处室,委直属各单位:
为保持法规政策统一,根据《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省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办法》、《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做好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省卫生计生委对2012年1月1日前出台的由省卫生计生委(含原省卫生厅、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或以省卫生计生委为主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未做过废止处理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保留规范性文件99件,废止规范性文件36件。现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2016年7月1日起实施。
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6月22日
(2016年6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