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福建]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社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关于在全省技工院校开展新学期开学第一课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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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技工院校: 现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关于在全国技工院校开展新学期开学第一课活动的通知》(人社职司便函〔2016〕41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组织开展新学期开学第一课是开展德育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各校应在开学前征订好《工匠精神读本》、《古今中外工匠精神故事汇》教材和读本,省技工教育中心将通过我省技工院校公共课国家级教材定点销售单位——福建智能教学服务有限公司核实各校征订情况并督促落实。各校应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活动,并于9月10日前将此项活动开展情况以文字、图片(或录像)相结合的形式报省技工教育中心(相关材料电子版可以校名打包上传到http://fjjxzs.ys168.com的“第一课”专栏)。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6年7月29日关于在全国技工院校开展新学期开学第一课活动的通知人社职司便函〔2016〕4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为进一步弘扬工匠精神,加强技工院校学生工匠精神培养工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技工院校工匠精神教育课教学大纲(试行)〉的通知》(人社厅函〔2016〕252号)有关要求,决定在全国技工院校开展以工匠精神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开学第一课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通过在全国技工院校开展开学第一课活动,弘扬工匠精神,帮助学生正确认识、感悟工匠精神,培养学生践行工匠精神的积极情感和自觉意识,引导学生了解身边的能工巧匠,立志成为对国家、社会有所贡献的当代工匠。 二、活动形式 (一)集中开展开学第一课。在开学第一周,学校主要领导以《工匠精神读本》《古今中外工匠精神故事汇》等教材和教辅读物为载体,为全校师生讲授开学第一课。 (二)向身边的能工巧匠学习。邀请本地区知名的能工巧匠或技工院校优秀毕业生,举办以工匠精神为主题的讲座。 (三)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开展主题班会、撰写心得、主题演讲等方式,深入学习工匠精神。利用学校网站、校园广播、校刊校报、板报墙报等宣传途径广泛宣传,营造崇尚技能、钻研技能的校园氛围。 三、活动要求 (一)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将本通知及时转发到各技工院校,做好开学第一课的组织工作,确保活动效果。 (二)各技工院校要提早认真学习《技工院校工匠精神教育课教学大纲(试行)》,在开展工匠精神教育中,要统一使用我部组织编写的《工匠精神读本》《古今中外工匠精神故事汇》等读物。 (三)各地、各技工院校要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微博、微信等媒体,集中报道开学第一课活动,扩大社会影响。各地开展活动的有关情况请及时报我司。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 201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