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防汛办关于报送防汛隐患排查和整改的紧急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上海市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6-07-29 10:44:15  评论()

文件名称:[上海]市防汛办关于报送防汛隐患排查和整改的紧急通知

文件编号:沪汛办〔2016〕53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沪汛办〔2016〕53号

上海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报送防汛隐患排查和整改的紧急通知

各区防汛指挥部,市住建委、市交通委、市绿化市容局,申通集团、城投集团:

受超强厄尔尼诺现象影响,今年我国气候十分异常。今年入汛以来,全国出现近30次强降雨过程,太湖流域发生超标准特大洪水,长江中下游干流全线超警,部分地区洪涝灾害严重。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强调要立足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做好抗击特大洪水汛情的准备,防止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力争最大程度减少损失。

前阶段,全市各级防汛部门抓检查、排隐患、列清单、促整改,强责任、重值守、早响应、快处置,取得了处置本市入汛以来12次强降雨和迎战今年1号强台风“尼伯特”阶段性胜利,有力地保障了城市正常运行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当前已进入“七下八上”防汛最为关键时期。“七下八上”是全年降水最集中的阶段,也是天气过程最复杂多变的时期。市防汛指挥部总指挥蒋卓庆副市长要求全市在前期防汛隐患排查整改的基础上,全面开展防汛隐患处、风险点、危险源普查,防止在防汛安全上认不清、想不到、管不到等问题的发生。

为此,市防汛办要求各区防汛指挥部及各有关单位在各区“一区一清单”排查整改的基础上,立即开展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广覆盖的防汛隐患再排查再整改,充分暴露和梳理出威胁防汛安全的各类隐患。查出的防汛隐患点汇总后在7月29日12时之前以书面和电子文档(sfxzhb@shanghaiwater.gov.cn)形式报送市防汛办。

上海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

2016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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