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福建]福建省经信委关于同意福建福盛达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相关登记事项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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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金融办: 你办《关于福州工交企业贷款担保有限公司等2家公司变更事项的请示》(榕金综〔2016〕143号)悉。根据《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监会等7部委令2010年第3号)和《关于融资性担保机构变更注册资本等事项的通知》(闽融资担保函〔2012〕15号)规定,经第30次省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联席会议研究,同意福建福盛达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机构编码:闽010107)股权转让,股东郑成标、郑贞丰和福建省台福食品有限公司分别将所持有的公司股权4.762%、3.333%和4.762%转让给邹洪涛,公司章程做相应修改。 请于本批复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