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福建]福建省人民防空关于取消部分行政审批事项的公告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151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闽政文〔2016〕198号),涉及人防部门行政审批取消事项共有2项内容,现予以公告,请相关企业遵照执行。 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一是对国家人防办负责的人民防空信息系统综合集成资格的初审(第50项); 二是中型及以下单建人防工程、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第101项)。 附件: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151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闽政文〔2016〕198号) 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6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