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建省发改委 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在设区市科技馆试点建设VR体验中心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中国福建  法律法规网 2016-07-25 10:35:40  评论()

文件名称:[福建]福建省发改委 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在设区市科技馆试点建设VR体验中心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设区市科协、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为抢抓VR产业发展风口,推动我省VR应用开发和产业发展,根据省政府审定印发的《2016年数字福建工作要点》,经研究,决定在设区市(不含厦门)科技馆试点建设VR体验中心。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环境要求。设区市科技馆VR体验中心面积应不少于150平方米。 二、资金要求。初步测算,依托现有的科技馆环境,搭建一个VR体验中心大约需要50万元(不含内容制作)。省互联网经济新增引导资金将一次性补助20万元,不足部分由试点城市承担。 三、进度要求。VR体验中心建设应在年底前完成,2017年1月1日正式投入使用。省科协将统一组织开发一批科普类VR宣传片,配发各VR体验中心部署使用。 请有意愿参加试点建设的设区市科协抓紧组织编制实施方案,并于8月10日前报送省科协。省发改委、省科协将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具体试点城市。 联系人:黄景强 电话:0591-87500287 邮 箱:fjskxpjb@163.com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 2016年7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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