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福建]福建省关于建立推进省空间规划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文件编号:闽政办网传〔2016〕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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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时间:
泉州市、三明市、宁德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永春县、永安市、霞浦县人民政府: 为落实《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和省政府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共同签订的《关于开展省级空间规划试点的合作协议》,加强空间规划试点工作的统筹协调,经省政府研究同意,建立推进省空间规划试点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统筹推进省级空间规划试点工作,协调解决省、市、县空间规划试点工作中的具体问题,组织提出试点重点工作安排,协调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二)协调省直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配套政策,推进空间规划底图绘制、各类空间性规划核心内容和要素有机叠加整合、差异化空间综合功能管控措施设计和省级空间规划编制办法制定等工作。 (三)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加强综合评估、分析和总结,及时了解和报告试点工作进展情况。 (四)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召 集 人:魏克良 省发改委主任 副召集人:叶飞文 省发改委副主任 成 员:江忠欣 省委编办副主任 万崇伟 省财政厅总会计师 周锦来 省国土厅总规划师 陈 宁 省环保厅副厅长 王建萍 省住建厅总规划师 陈培健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伍 斌 省农业厅副厅长 严金静 省林业厅副厅长 赖继秋 省水利厅副厅长 钟 声 省海洋渔业厅副厅长 林孝文 省测绘地信局副局长 康 涛 泉州市政府市长 杜源生 三明市政府市长 隋 军 宁德市政府市长 庄永智 永春县政府代县长 陈文华 永安市政府市长 颜谋元 霞浦县政府县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发改委,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省发改委叶飞文副主任兼任,省发改委、国土厅、环保厅、住建厅、农业厅、林业厅、海洋渔业厅、测绘地信局等部门各指派一名同志参加。联席会议成员随工作岗位变更而自动变更,不再另行发文。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可根据会议议题视情况邀请相关市县和其他省直部门参加会议。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方面。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互通信息、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成员单位、试点市县通报有关情况。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7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