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重庆市巴南区关于印发巴南区农村学前教育布点规划及建设投资方案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重庆市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6-07-14 13:30:47  评论()

文件名称:[重庆]重庆市巴南区关于印发巴南区农村学前教育布点规划及建设投资方案的通知

文件编号:渝文备〔2015〕1876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渝文备〔2015〕1876号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巴南区农村学前教育布点规划及

建设投资方案的通知

巴南府办发〔2013〕236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巴南区农村学前教育布点规划及建设投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1月5日

巴南区农村学前教育布点规划及建设投资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意见》(渝府发〔2011〕46号)精神,大力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切实解决农村适龄儿童入园难问题,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为指导,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分步实施,促进我区农村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规范发展,使农村适龄儿童享有公平接受学前教育的机会,逐步普及农村学前教育。

二、实施目标

(一)总体目标

每个农村镇街建成一所标准化的公办中心幼儿园,其他小学附设达标幼儿园(班)。到2016年,全区将新增村(社区)幼儿园(点)32个。按照先急后缓、先易后难的原则,利用农村闲置校舍改建9个(其中未来希望幼儿班4个),利用村办公用房等公共设施改扩建5个(其中未来希望幼儿班2个),选址新建乡村幼儿园(点)4个,新建农民新村(幸福农庄)配套设置幼儿园14个。改扩建学校附设幼儿园38所,改造不达标民办幼儿园28所,提档升级民办幼儿园50所。基本实现5000人以上行政村幼儿园点全覆盖,全区农村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6%,教师专业合格率达90%。

(二)阶段目标

2013年,全面完成18所农村镇街中心园建设任务。利用农村闲置校舍改扩建村(社区)幼儿园2所,改扩建学校附设幼儿园21所,新建农民新村(幸福农庄)配套幼儿园3所。

2014年,利用农村闲置校舍或其他公共设施改扩建村(社区)幼儿园12所,其中未来希望幼儿班6个,选址新建1所,改扩建学校附设幼儿园17所,新建农民新村(幸福农庄)配套幼儿园6所。

2015年,新建农民新村(幸福农庄)配套幼儿园3所,新建村幼儿园3所,改造达标民办幼儿园28所。

2016年,新建农民新村(幸福农庄)配套幼儿园2所,提档升级民办幼儿园50所。

三、工作措施

(一)合理规划布局

按照5000人以上行政村独立设置幼儿园,5000人以下行政村在人口较密集,交通相对方便的地方集中设置幼儿园(点),的基本原则,制定全区农村学前教育布点规划。

(二)加快园(点)建设

1. 加快农村镇街中心园建设工程

加快用地落实、手续报建和施工进程,确保2013年底完成18所农村镇街中心园建设任务。

2. 加快实施幼儿园办园条件达标工程

改善农村小学附设幼儿园(班)办园条件,基本实现园舍相对独立,设施设备基本达标。鼓励支持未达标民办幼儿园通过就地改造或迁址新办等方式改善办园条件,尽快达到三级及以上等级标准要求,凡改善办园条件升级达标后举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按每班1万元补助改造经费。力争到2016年全面消除不合格幼儿园。

3. 加快实施乡村幼儿园点建设工程

按照先急后缓、先易后难的原则,利用农村闲置校舍、村办公用房等公共设施,改扩建或新征(租)用地新建村幼儿园(点)。凡自筹经费,在边远农村地区新建幼儿园(点)或举办普惠性幼儿园的,可按每班3万元补助建设经费和设施设备经费。凡利用农村闲置校舍或其它公共设施改扩建幼儿园(点)新举办普惠性幼儿园的,可按每班2万元补助改扩建经费和设施设备经费,办园性质为公建民营,办园期间不缴纳场租费和管理费。新建农民新村(幸福农庄)全面设置配套幼儿园,并由开发建设单位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凡利用农民新村(幸福农庄)配套幼儿园举办普惠性幼儿园的,可按每班2万元补助装修经费和设施设备经费。启动“互满爱、人与人”未来希望幼儿班项目试点,探索边远农村幼儿园(点)办园及管理模式。

(三)建立保障机制

1.建立中心园统管机制

在区教委和督导片区领导下,镇街中心幼儿园对本镇街其他各级各类幼儿园实行统筹管理,统一指导。

2.建立城乡结对发展机制

实行以城带乡,以优扶弱。充分利用城区优质幼儿园的资源优势,采取“一对一”或“一对多”的方式将城区优质幼儿园与乡村幼儿园结成姊妹园,通过管理干部派驻,教职工互派交流,在办园思想、管理理念、制度建设、常规管理、师资培训、办园条件等方面给予引领、指导和帮扶,促进共同提高。

3.建立农村从教激励机制

制定农村(边远山区)幼儿教职工待遇、招聘、培训、职称评定等方面的优惠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幼儿教师到农村任教。

4.建立解困助学机制

鼓励支持有条件的镇街、村(居)委会以及企事业单位举办普惠性免费幼儿园。完善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和孤、残儿童入园资助制度,逐步实行“一免一补”(免保教费,补助伙食费)政策,保证其享有公平接受学前教育的机会。

5.建立多渠道筹措资金机制

采取政府投入、社会各界捐赠、市场化投资等多渠道筹措资金,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资金优先保障新增32个农村幼儿园(点)建设资金的情况下,分步实施在办幼儿园达标工程、学校附设幼儿园改扩建工程、幼儿园提档升级工程及农村幼儿园(点)师资派驻培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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