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关于调整自治区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山东人大  法律法规网 2016-07-07 16:40:06  评论()

文件名称:[新疆]关于调整自治区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件编号:新政办发〔2016〕81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关于调整自治区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情况,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调整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调整后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黄 卫 自治区党委常委、常务副主席

副组长:刘建新 自治区政协副主席、政府党组成员、自治区党委改革办常务副主任

弯海川 自治区政协副主席、政府党组成员、财政厅厅长

成 员:成立新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 冰 自治区党委编办副主任

李峪杨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胡开江 自治区经信委主任

阿力木江·牙生 自治区发改委副主任

张晓红 自治区国资委副主任

任新军 自治区外办(侨办)副主任

张小庚 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牟宗义 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

维立功 自治区审计厅副厅长

王永轩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张少云 自治区商务厅副厅长

马建新 自治区民政厅副厅长

王 玮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段建国 自治区工商局副局长

李振宇 自治区国税局副局长

夏代提·海木都拉 自治区地税局副局长

段晓东 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艾尔肯·吾买尔 乌鲁木齐海关副关长

朱长军 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总经济师

陈培勇 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文玉杰 自治区农业产业化发展局(农产品加工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经信委,办公室主任由贺晓江(自治区经信委秘书长)担任,副主任分别由刘单立(自治区财政厅非税收入管理处副处长)、刘亚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产业处副处长)、张维笃(自治区农业产业化发展局乡镇企业处处长)、刘新辉(自治区经信委经济协调处副处长)担任。

201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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