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重庆]重庆市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文件编号:渝府办发〔2016〕113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渝府办发〔2016〕113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
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卫科教发〔2013〕56号),经市政府同意,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组成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卫生计生委,负责联席会议日常组织、协调、联络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屈谦同志兼任,各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负责人为联络员。
二、主要职责
(一)统筹协调和指导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工作。
(二)研究协调并贯彻执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有关政策、法规和标准。
(三)发布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有关实施细则,探索完善有关政策措施。
(四)定期研究、协调、解决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重大问题。
(五)指导、督促、检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贯彻实施情况。
(六)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制度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会议。
(二)联席会议由总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
(三)联席会议议题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收集,报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审定。
(四)联席会议按照依法行政、分工负责、充分协商、会议决定的原则审议事项,议定事项形成会议纪要,经总召集人审定后印发并督促实施,同时抄送市政府。
(五)联席会议统一对外公布有关事项。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6月27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6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