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重庆市巴南区关于鼓励限额以下商贸企业转型升级为限额以上商贸企业的实施意见(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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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网 重庆市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6-06-30 02:05:41  评论()

文件名称:[重庆]重庆市巴南区关于鼓励限额以下商贸企业转型升级为限额以上商贸企业的实施意见(试行)

文件编号:渝文备〔2015〕1954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渝文备〔2015〕1955号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鼓励限额以下商贸企业转型升级为

限额以上商贸企业的实施意见(试行)

巴南府办发〔2014〕59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市场主体“五转一创新”的意见》(巴南委发〔2014〕12号)精神,为加快国家级商贸物流聚集区建设,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进商贸流通产业升级,提升商贸经济整体实业,现就鼓励限额以下商贸企业转型升级为限额以上商贸企业(以下简称“限下转限上”)的相关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基本现状

截止2013年末,全区共有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企业2774户,其中:限额以上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企业307户,仅占11.1%。推进“限下转限上”工作,是提升商贸流通发展水平,保持商贸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举措。

二、工作目标

2014 -2015年,全区新增限上商贸企业100户(具体任务见附件)。

三、鼓励政策

鼓励专业市场内个体工商户、微型企业、限下企业成立联合销售企业;鼓励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在区内成立独立的销售企业;鼓励限额以下商贸企业转为限额以上商贸企业。2014年、2015年度内凡经国家统计局认定为限上商贸企业的(住宿餐饮企业年营业额200万元、零售企业年销售额500万元、批发企业年销售额2000万元),给予政策扶持。

(一)奖励政策

1.批发企业。认定的当年,按销售额大小给予一次性奖励:年销售额在2000-5000万元,奖励1万元;年销售额 5000万元-1亿元,奖励2万元;年销售额1-3亿元,奖励3万元;年销售额3-5亿元,奖励5万元;年销售额5-10亿元,奖励7万元;年销售额10亿元以上,奖励10万元。

2.零售企业。认定的当年,按销售额大小给予一次性奖励:年销售额在500-1000万元,奖励1万元;年销售额1000-3000万元,奖励2万元;年销售额3000-5000万元,奖励3万元;年销售额5000万元-1亿元,奖励5万元;年销售额1-2亿元,奖励7万元;年销售额2亿元以上,奖励10万元。

3.住宿餐饮企业。认定的当年,按销售额大小给予一次性奖励:年营业额在200-500万元,奖励1万元;年营业额500-1000万元,奖励2万元;年营业额1000-3000万元,奖励3万元;年营业额3000-5000万元,奖励5万元;年营业额5000万元-1亿元,奖励7万元;年营业额1亿元以上,奖励10万元。

(二)税收政策

1.2014年、2015年度内,新增的限上商贸企业,从认定的当年起三年内新增税收区级所得部分,由区财政全额奖励给企业,用于支持企业发展。

2.对专业市场内个体工商户、微型企业、限下企业加入联合销售公司的,纳税主体没有发生变化的,按原税收政策纳税。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全区商贸企业“限下转限上”工作由区政府副区长范勤同志任组长,区政府办副主任袁泉、区商务局局长白勇任副组长,区财政局、统计局、金融办、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分局、各镇街、经济园区公司、公路物流公司、麻柳沿江开发公司、公路建设公司、渝兴投资公司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商务局,白勇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强化工作要求

区委、区政府将商贸企业“限下转限上”工作纳入各镇街、区级有关部门年度绩效管理目标考核。区商务局负责商贸企业“限下转限上”的统筹协调日常性工作;区统计局负责将“限下转限上”企业向国家统计局申报认定;区工商分局负责“限下转限上”企业的有效营业执照;有关国有公司在商业项目二次招商中,负责重点引进限上商贸企业,负责督促、引导达产的工业企业在区内成立独立的销售企业;各镇街、有关国有公司具体负责落实“限下转限上”企业,并协助企业完善相关证照;区财政、税务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各项工作。

本实施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区商务局负责解释。

附件:“限下转限上”任务分解表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26日

附件

“限下转限上”任务分解表

镇街、有关国有公司

合计

任务数

备注

2014年度

2015年度

龙洲湾街道

9

3

6

鱼洞街道

10

5

5

李家沱街道

13

8

5

包括渝南大道专业市场

花溪街道

7

4

3

南泉街道

2

1

1

一品街道

2

1

1

南彭街道

2

1

1

惠民街道

2

1

1

界石镇

9

4

5

包括花木世界

接龙镇

2

1

1

东温泉镇

2

1

1

木洞镇

2

1

1

跳石镇

1

1

安澜镇

1

1

石龙镇

1

1

姜家镇

2

1

1

麻柳嘴镇

2

1

1

丰盛镇

1

1

二圣镇

1

1

双河口镇

2

1

1

石滩镇

1

1

天星寺镇

1

1

公路物流基地

6

2

4

二次招商引进企业、达产工业企业设立销售公司

公路公司

3

2

1

二次招商引进企业

渝兴公司

3

2

1

二次招商引进企业

经济园区

8

2

6

达产工业企业设立销售公司

麻柳沿江开发公司

5

1

4

达产工业企业设立销售公司

合计

100

50

50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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