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四川省关于老君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6—2030年)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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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网 四川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6-06-25 10:15:35  评论()

文件名称:[四川]四川省关于老君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6—2030年)的批复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老君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

(2016 2030年)的批复

川府函〔2016〕111号

宜宾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老君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请示》(宜府〔2015〕13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老君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6 203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二、老君山风景名胜区以丹霞山水和古镇人文为主景,是供民俗体验、观光避暑、科普科考、健身养生的山岳型省级风景名胜区,总面积143.06平方公里,核心景区面积29.66平方公里。

三、注重景区内各类资源保护。要按照国家《风景名胜区条例》《自然保护区条例》和《四川省风景名胜区条例》《四川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加强风景名胜区与老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协调管理,注重对景区生物多样性和历史文化资源等风景名胜资源的保护,科学合理开发景区资源,实现永续利用。

四、强化规划实施和监管。要进一步健全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依法加强对景区规划实施和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切实保护好景区的风景名胜资源。按照《总体规划》要求,抓紧编制景区详细规划,明确保护内容和保护措施,加强核心景区保护管理。景区内的各类建设活动必须符合《总体规划》要求,并按规定程序严格审批。

《总体规划》是指导风景名胜区保护、利用和管理的重要依据。你市要加强对老君山风景名胜区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实施《总体规划》,任何单位不得随意改变。住房城乡建设厅要会同林业厅等部门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6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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