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实施意见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山东人大  法律法规网 2016-06-23 16:20:10  评论()

文件名称:[新疆]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实施意见

文件编号:新政发〔2016〕74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实施意见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我区电子商务迅猛发展,网络零售交易规模不断扩大,电子商务应用普及率不断提高,线上线下加速融合,商业模式创新日益活跃,电子商务进农村、进社区及跨境电子商务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对于引导生产、促进消费、扩大就业、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农业现代化和扶贫开发的作用日益凸显。但总体看,我区电子商务发展仍相对滞后,电子商务提升改造产业链能力较低、物流配送成本较高、电子商务人才缺乏、品牌化和标准化程度较低、平台建设薄弱、管理体制机制不健全等问题突出,迫切需要高起点谋划,采取有力措施强力推进。为进一步促进我区电子商务快速健康发展,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国发〔2015〕24号)等一系列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的文件精神,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理念,以“积极推动、逐步规范、加强引导”为基本原则,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和创新理念引领相结合、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相结合、电子商务产业体系整体推进与各产业领域重点突破相结合,大力推进政策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进一步激发电子商务创新动力、创造潜力、创业活力,使电子商务成为经济发展的新动力、提质增效的新引擎、脱贫攻坚的新抓手、服务民生的新方式、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途径、统筹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新手段,提升改造传统比较优势,促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助推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

(二)工作目标。到2020年,基本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安全可靠的电子商务大市场。网络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达15%以上;在重点领域企业中电子商务应用普及率达70%;网络零售购销比例明显缩小。电子商务与其他产业深度融合、创新发展,商贸物流、电子支付、信息统计、金融保险、信用安全等电子商务配套支撑服务体系基本完善,电子商务管理服务体制和市场机制基本规范完善,催生以电子商务为主的流通新业态,对促进我区特色资源、特色产业转化为持续增长动力的效应明显增强。

二、加快电子商务与实体经济融合渗透,培育经济新动力

(三)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开辟精准扶贫新途径。促进电子商务与农业农村融合发展。利用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试点省区,培育一批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到2020年争创40个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60个自治区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加快落实自治区与阿里巴巴集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中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合作项目;培育和壮大多元化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支持农业企业、农民经纪人、返乡大学生及种植大户依托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农产品网上销售,鼓励电商、物流、商贸、金融、供销、邮政、快递等各类社会资源加强合作,建设面向农村地区的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网络及渠道;扶持一批涉农电子商务应用项目,带动贫困地区探索电商精准扶贫、全面脱贫新途径。建立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络,引导电子商务服务企业拓展农村业务,提供咨询、人员培训、技术支持、网店建设、品牌培育、品质控制、营销推广、物流解决、代理运营等专业化服务;加大农村电子商务宣传力度,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和创新模式。结合自治区“访惠聚”活动、农村青年电商培育工程、创业创新巾帼行动,加大实训式、多渠道培训农村电子商务从业人员力度,利用党建远程教育网络等现有网络资源,建立农村电子商务远程培训和创业辅导机制,增强农民开展电子商务的能力。

(四)推动电子商务进社区,扩大便民生活性服务消费供给。依托社区办公场所、超市店面、便民直销点、邮政和快递服务网点,整合已有网络系统和服务资源,建立社区电子商务便民综合服务平台,提供公用和行政事业缴费、购票、购物和非处方药品、图书借阅、彩票、菜篮子、房产信息、居家养老、家政、再生资源回收、旅游等社区便民服务,推动社区商贸流通服务网络化、便民服务现代化。鼓励和支持有影响力的零售企业在社区设立营销网点,利用社区服务网站进行线上网店和线下实体店融合模式的实践,为社区居民提供安全、品质和人性化的消费选择。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应用智能终端设备和互联网技术,面向社区创新消费模式,延伸交易网络,为居民提供便捷服务。支持乌鲁木齐市、奎屯市建设电子商务进社区创新示范区,推进城镇社区服务平台建设,创新便利化生活性服务模式,线下加快整合各类社会资源和服务渠道,增加服务有效供给,及时总结创新模式,形成可复制的经验,在有条件的地州市所在地城市率先进行推广,培育服务消费新动力。

(五)推动线上线下互动,促进传统流通产业转型升级。鼓励零售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推进实体店铺数字化改造,开展全渠道营销。鼓励大型实体店不断丰富消费体验,深化从单一经营商品向经营“商品+服务”的智能化、多样化商业服务综合体转型。鼓励中小实体店应用电子商务增加快餐、缴费、网订店取、社区配送等便民服务功能,完善便利服务体系。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加强与实体店合作,推动线上线下优势融合,促进组织管理扁平化、设施设备智能化、商业主体在线化、商业客体数据化和服务作业标准化。引导传统批发市场不断增强新型功能,向电子商务园区、物流园区转型升级,培育一批线上线下融合互动、商贸流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的示范基地。推动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应用电子商务提升管理、服务和信息化水平,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流通效率。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基于互联网技术培育一批具有产业特色、经营特色、文化特色的多功能、多业态商业街区。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