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浙江]浙江省关于给予省公安消防总队和罗军等同志记功表彰的决定
文件编号:浙政发〔2013〕51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经国务院批准,由省政府和民政部、公安部、外交部主办,省公安消防总队承办的 救援协作 2013 上海合作组织联合救灾演练,历经一年半的筹备,于2013年6月11日至16日在省消防培训基地顺利举行,并取得了圆满成功。省公安消防总队作为具体承办单位,组织有力、协调有方、表现突出,得到各方面广泛好评。参加演练的我省公安消防官兵及医务人员,以过硬的素质、精湛的技能、优良的作风,出色完成了联合救灾演练任务。为表彰先进,省政府决定给予省公安消防总队记集体一等功1次;给予罗军、项剑岭2名同志各记一等功1次,给予邵裕桥等10名同志各记二等功1次,给予周衍挺等13名同志各记三等功1次。
希望省公安消防总队和受表彰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为推动平安浙江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参加上海合作组织联合救灾演练记功人员名单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13年10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参加上海合作组织联合救灾演练记功人员名单
一、一等功人员名单(2名)
罗军省 公安消防总队副参谋长
项剑岭 省公安消防总队司令部作战训练处处长
二、二等功人员名单(10名)
邵裕桥 省公安消防总队副总队长
吕照明 省公安消防总队副总队长
刘维劲 省公安消防总队参谋长
周军生 省公安消防总队培训基地主任
张挺松 省公安消防总队副参谋长
俞弼文 省公安消防总队政治部副主任
姚 弋 省公安消防总队司令部信息通信处工程师
叶 文 省公安消防总队后勤部装备运输处副处长
方启龙 省公安消防总队防火监督部宣传处处长
包延平 省公安消防总队后勤部副部长
三、三等功人员名单(13名)
周衍挺 省公安消防总队司令部办公室主任
姚永锋 省公安消防总队司令部指挥中心副主任
程 龙 省公安消防总队政治部纪保处干事
王 月 省公安消防总队政治部干部处干事
林心好 省公安消防总队后勤部副部长
林岩富 省公安消防总队司令部专职队指导处参谋
沈兴华 嘉兴市公安消防支队司令部信息通信科副科长
陈子阳 省公安消防总队防火监督部宣传处参谋
许 洋 省公安消防总队培训基地办公室参谋
朱立峰 台州市公安消防支队三门中队战士
汪晓伟 温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副参谋长
何哲浩 浙一医院普胸外科医生
陈 鹏 浙二医院神经外科医生
原件下载:浙政发〔2013〕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