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浙江]浙江省关于宁波市提前终止城市道路四自项目综合收费的批复
文件编号:浙政函〔2012〕9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宁波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要求提前终止城市道路 四自 项目综合收费的请示》(甬政〔2011〕129号)悉。经研究,同意你市提前终止城市道路 四自 项目综合收费,其中涉及收费公路管理事宜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终止收费的具体时间及实施方案由你市确定后向社会公布。你市要切实做好终止收费后的各项工作衔接,加强舆论宣传,确保平稳过渡。
二○一二年一月十二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