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浙江]浙江省关于2012年度省政府直属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情况的通报
文件编号:浙政发〔2013〕22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2012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宏观经济形势和困难挑战,省政府直属各单位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实施 八八战略 和 两创 总战略,牢牢把握稳中求进、转中求好的工作基调,较好地完成了省政府确定的年度各项任务,为全面实施 十二五 规划奠定了良好基础。
根据省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经认真考核和省政府常务会议审定,省发改委等22个单位为2012年度省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优秀单位,其他单位为2012年度省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良好单位。现将优秀单位名单通报如下:
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地税局、省农业厅、省经合办、省经信委、省工商局、省体育局、省环保厅、省卫生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教育厅、省建设厅、省水利厅、省科技厅、省林业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民政厅、省人口计生委、省机关事务局。
2013年是新一届政府的开局之年,希望各单位围绕干好 一三五 、实现 四翻番 的目标任务,振奋精神,改进作风,优化服务,为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的现代化浙江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列入省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的单位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13年3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列入省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的单位
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民宗委、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卫生厅、省人口计生委、省审计厅、省外办、省国资委、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省体育局、省安监局、省统计局、省海洋与渔业局、省旅游局、省粮食局、省机关事务局、省侨办、省人防办、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金融办、省经合办、省供销社、省残联、省农信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