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浙江]浙江省关于青田县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
文件编号:浙政函〔2013〕84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丽水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要求调整青田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请示》(丽政〔2013〕4号)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撤销岭根乡建制,其行政区域并入北山镇。调整后,北山镇辖21个行政村,镇政府驻地不变(泉山村)。
你市和青田县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 精简、效能 的机构设置原则,周密组织实施,认真做好各项工作。要高度重视和妥善处理行政区划调整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行政区划调整工作顺利进行,促进当地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13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