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浙江]浙江省关于舟山市承办浙江省第三届体育大会的批复
文件编号:浙政函〔2013〕94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省体育局:
你局《关于恳请同意舟山市人民政府承办浙江省第三届体育大会的请示》(浙体〔2013〕216号)悉。经研究,同意由舟山市承办浙江省第三届体育大会。
你局要加强对省第三届体育大会筹备工作的指导。科学设置体育大会比赛项目,合理控制规模。认真抓好竞赛的组织工作,严肃赛风赛纪,确保省第三届体育大会的成功举办。
舟山市要切实加强对省第三届体育大会筹备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保障力度。要按照节俭办会的原则,充分整合、有效利用现有体育场馆设施,统筹全市的资源和力量,扎实做好赛事承办及安全保卫工作。
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要加强对省第三届体育大会的指导和协调,积极支持舟山市开展各项筹备及承办工作。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13年6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