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四川省关于同意设立四川省曾家山鸳鸯池森林公园的批复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四川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6-06-09 16:07:33  评论()

文件名称:[四川]四川省关于同意设立四川省曾家山鸳鸯池森林公园的批复

文件编号:川府函[2016]41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设立四川省曾家山鸳鸯池森林公园的批复

川府函〔2016〕41号

广元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设立曾家山鸳鸯池省级森林公园的请示 》(广府〔2015〕7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四川省曾家山鸳鸯池森林公园。

二、四川省曾家山鸳鸯池森林公园位于广元市朝天区,面积2521.6公顷,地理坐标为北纬32 33 38.6 32 39 46.2 ,东经106 13 29.3 106 17 45.5 。森林公园最北端位于大尖山西北310米,地理坐标北纬32 39 46.2 、东经106 16 48.9 ;最西端位于黄杨坪以西750米,地理坐标北纬32 36 33.4 、东经106 13 29.3 ;最南端位于营盘垭西南230米,地理坐标北纬32 33 38.6 、东经106 15 20.3 ;最东端位于梯子岩东南900米,地理坐标北纬32 37 33.3 、东经106 17 45.5 。

三、森林公园内原有权属关系不变。

四、请你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公园管理办法》和《四川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建立健全森林公园管理机构,制定完 善相关管理办法,严格落实各项保护措施,加快推进森林公园划界立标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公告。在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组织编制《四川省曾家山鸳鸯池森林公园总体规划》,报林业厅审查批准后实施。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6年2月23日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