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关于做好今年我省汛期救灾防病工作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设区市卫生计生委、省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目前,我省已进入主汛期,据省气象局、省水文局、省防总有关专家预测,2016年我省很可能发生大汛。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有关部署和要求及省防总2016年第一次成员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汛期救灾防病各项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做好今年汛期救灾防病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领导,切实落实各项救灾防病工作
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分析今年的防汛形势,充分认识做好救灾防病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进一步健全救灾防病工作领导机构,切实加强救灾防病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救灾防病组织指挥体系,确保救灾防病队伍能够统一调度。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及时召开救灾防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救灾防病工作,认真落实救灾防病工作责任制,各地、各单位要加强救灾防病工作的督导检查,做到领导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物资到位。
二、未雨绸缪,充分做好救灾防病各项准备工作
各地、各单位要按照相关要求,充分做好救灾防病的各项准备工作。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救灾防病工作的对策研究和系统内部安全的排查工作,增强工作中的主动性、预见性和应变能力,争取防患于未然。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救灾防病应急队伍、预备队伍,配备必要的医疗救治、消杀消毒和现场处置设备及药品,对储备不足和失效的,要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要强化救灾防病技术培训和演练,熟练掌握紧急医学救援、灾后防疫等紧急应对措施,提高实战水平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预防为主,切实加强预警监测工作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强汛期传染病疫情监测工作,及时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信息资料进行汇总、分析,密切监视传染病疫情动态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趋势,掌握疫情动态,及时发现事件苗头,果断处置。各级医疗机构要密切关注就诊病人动向,高度重视发热门诊和肠道门诊等感染性疾病门诊的工作,及时发现可疑情况,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做好院内防控工作。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强对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及传染病防治的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加大对学校卫生的卫生监督工作力度,严格执行卫生监督统计报告制度,确保报告及时准确。
各地、各单位要加强汛期应急值守,确保信息和联络渠道畅通,及时通报有关信息。要严格按照救灾防病信息报告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信息的采集和录入等工作,确保信息报告的及时、准确。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在灾情发生后,每周二前汇总上报《灾情、救灾防病情况统计表》(见附件),至灾情平稳1个月后停止上报,对发生严重疫情的地区实施疫情每日零报告制度。同时,要将有关文字、照片和影像等资料上报省卫生计生委应急办。
四、加强协调,着力形成救灾防病工作合力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与气象、水利、民政、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完善相关信息的监测、预测、预警、沟通机制和救灾防病应急物资储备、调拨及卫生应急经费保障机制,建立健全高效的合作机制,及时了解掌握和通报有关情况,形成救灾防病工作合力。
五、加强宣教,大力提升公众卫生防病能力
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高度重视救灾防病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