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福建]福建省经信委关于组织企业参加第十三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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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经信委(经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 根据工信部、国家工商总局、广东省政府《关于举办第十三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6〕129号,附件1)及省政府办公厅要求,我委将牵头组织我省中小企业参加第十三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展示及相关活动。现请你们协助做好组织参展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会概况 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以下简称中博会)是经国务院批准、专门服务于中小企业发展的大型国际展会。第十三届中博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科特迪瓦商务部联合主办,将于2016年10月10日在广州开幕。该博览会是为中小企业搭建展示、交易、交流、合作的重要平台,是推动我国中小企业与世界各国(地区)特别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亚欧会议成员国、中东欧国家中小企业交流合作的重要举措,是我委年度中小企业工作的重点。 二、展会时间及地点 2016年10月10 -13日(会期4天),在广州市保利世贸博览馆举行。 三、展会主题及组展重点 展会以“智能、智慧、智造、节能”为主题,重点展示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产品,同时开展中小企业产品、技术、服务的展示、洽谈和交易活动,并举办中国中小企业高峰论坛、中小企业国际交流合作活动和主办单位专场活动。我省重点围绕博览会主题,组织战略性新兴产业、轻工纺织等传统优势行业中小企业参加“福建馆”展示推介,同时配合组委会秘书处组织企业参加专业展和相关招商活动。 四、参展费用 博览会组委会分配我省“福建馆”面积297㎡,每个标准展位(3*3平方米)展位费6800元人民币。工信部、我委对参展企业展位费给予全额补贴,企业无需支付展位费、布展费。我委将负责博览会“福建馆”特装,同时对参展企业展品运输、展会期间工作人员(1-2名)食宿等费用进行适当补贴。 五、工作要求 为凸显我省企业在上述领域发展成效,提高参展企业质量,提升参展效果,请各设区市经信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按照组展重点,联系并组织有意向参展的企业填写《第十三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境内参展企业展示信息汇总表》(附件2)、《第十三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参展企业展示实物汇总表》(附件3)报名参展,每个设区市推荐3家以上企业,于6月15日前上报我委。我委后续将委托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和省级相关行业协会具体承担参展筹备工作,并对接联系参展、参观、洽谈、采购企业。 省经信委中小企业处 联系人:周艳 电话:0591-87833634、0591-87833147(传真) 邮箱:zxqyc@fjetc.gov.cn 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陈辉玲 电话:0591-88023380 邮箱:zxqyfwzx@fjetc.gov.cn 附件:1.关于举办第十三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的通知(略) 2.第十三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境内参展企业信息汇总表 3. 第十三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参展企业展示实物汇总表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5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