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福建]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635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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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志洪代表: 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您提出的《关于将九侯大道项目纳入省级干线项目的建议》(第1635号)收悉。我厅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经了解,您所提的九侯大道起于沈海高速诏安林头互通,终于沈海复线诏安霞葛互通,全长约50.6公里。根据规划,该项目不属于国省道范畴,主要为诏安县规划的农村公路。其中,“起点林头互通至国道324线”段(约9.3公里)、“国道324线至九候山”段(约10.7公里)和“九候山至红星乡”段(约15.0公里)属规划县道;剩余的“红星乡至终点霞葛互通”约15.6公里路段中,约9.0公里属规划乡、村道,其余约6.6公里不在诏安县农村公路规划内。 诏安九侯山属省级风景名胜区,“十二五”期,为推动诏安县社会经济及旅游产业加快发展,我厅已支持将九侯大道中的“国道324线至九候山”段列入全省“镇镇有干线”规划,对其在“十二五”内完成的规模,参照国省道标准给予支持;对其余属农村公路规划的路段,我厅也将按相应政策给予积极支持。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领导署名:黄祥谈 联系人:钟有涛 联系电话:0591-87078127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16年5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