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建省经信委关于同意瑞科际生活垃圾再生燃料发电项目一期工程并网运行的批复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中国福建  法律法规网 2016-05-31 11:04:10  评论()

文件名称:[福建]福建省经信委关于同意瑞科际生活垃圾再生燃料发电项目一期工程并网运行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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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经信局: 你局《关于瑞科际再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垃圾发电(一期)项目并网发电的请示》(厦经信能源〔2016〕169号)悉,现批复如下: 瑞科际生活垃圾资源再生示范厂项目位于厦门东部固体废弃物处理中心,主要建设垃圾资源再生厂与配套再生燃料发电厂,一期工程日处理生活垃圾总规模为600吨、餐厨垃圾300吨,配套建设1台6MW汽轮发电机组和2台1MW沼气发电机组,项目已经厦门市发改委核准(厦发改投资〔2011〕301号文、厦发改投资〔2013〕98号文),机组接入系统设计方案已经国网厦门供电公司审查(发展函〔2014〕3号文),经你局现场核查,工程已完成一期工程发电机组(1×6MW+2×1MW)机电设备安装调试工作,具备并网发电条件。 经研究,同意瑞科际生活垃圾再生燃料发电项目一期工程发电机组(1×6MW+2×1MW)并入电网运行,电量上省电网。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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