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转发国家认监委关于开展“国家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中国福建  法律法规网 2016-05-20 11:37:09  评论()

文件名称:[福建]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转发国家认监委关于开展“国家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设区市质监局,福州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 现将国家认监委关于开展“国家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通知(国认实〔2016〕11号)转发你们,请结合本辖区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实际,按照文件规定和要求,做好符合条件的地区或园区推荐申报工作,并于2016年6月30日前报我局质量管理与认证处汇总。 联系人:刘美官(省质监局质量管理与认证处),联系电话:0591-87581051。 附件:国家认监委关于开展“国家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通知(国认实〔2016〕11号)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16年5月13日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