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福建]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家防总专题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防范准备做好2016年度防汛抗台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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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区)交通局(委),沿海各港口局,厅直各单位,武警交通八支队一大队: 现将交通运输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家防总专题会议精神对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的通知》(交应急明电[2016]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认真贯彻。4月底省厅下发了《关于贯彻省领导重要指示做好“五一”及近一时期交通运输防暴雨保畅通工作的紧急通知》(闽交建明电〔2016〕35号),就当前一段时期防汛防暴雨工作做出了部署。经防汛部门会商预测,超强厄尔尼诺事件在5月结束后影响仍将持续,下阶段气候将复杂多变,全年汛期总降雨量全省将偏多(其中北部偏多2-5成、南部偏多1-2成),闽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建溪、富屯溪可能发生中等以上洪水且不排除发生大洪水的可能性,夏秋登陆或影响我省的台风约5-7个(总体分布前少后多),防汛形势严峻。 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领导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交通运输部《通知》部署,进一步高度重视,增强危机感、责任感,立足防大汛抗大灾救大险对本行业、本辖区、本单位防汛抗台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特别应着力进一步强化各项预防、准备和处置措施,把防范工作做早、做好、做实,确保一旦发生灾情应对处置指挥高效、抢险及时、措施有效、物资装备到位、信息传递畅通、工作责任落实,保障全年汛期交通运输安全畅通。重点要求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预案管理和训练。各地要结合行业特点和专业实际完善或修编各项防汛抗灾预案,提升防灾应对的科学性、专业性。要结合实际有针对性的开展必要的演练、培训,使应急抢险人员和指挥管理人员熟练掌握处置流程和对应程序,强化协同配合,增强队伍整体实战能力,提升突发灾情、重大灾情的应对处置水平。 二、进一步做好抢险救灾人员、物资、装备(尤其是重型救灾机械设备)的集结准备。要确保在灾害气候预警后应急抢险队伍能够按规定待命,做到抢险救灾出动及时、组织有序、抢修有力,物资、装备满足抢险救灾需要。 三、进一步加强防灾物资、防灾设备器材的检查、维护和保养。接下来一段时期各地各单位要组织对所管辖的抢险机械、设备、仓库的运行和使用情况进行再检查、再梳理,确保相关物资数量充足、使用有效,设备器材部件完好、运行正常,并一一对应明确相应的管理责任人。发现物资装备不足或过期的,要及时按需更换或补充到位。 四、进一步完善防汛预警机制。各级交通部门要加强与气象、海洋、地质等部门的沟通合作,动态跟踪掌握汛情、雨情、洪涝和台风等极端天气变化情况,并加强灾害气候预警信息传达管理,做到信息掌握及时全面、预警传达限时高效、防范部署快速准确,通过加强管理使相关信息及时通过媒体、网络、短信、GPS、公路电子显示屏、公路可变情报板等方式告知各级从业人员或社会公众,以便早防范、早准备。 五、进一步加强在建工程安全渡汛准备。高速公路、普通公路、水运工程等在建项目要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合理安排雨季施工计划;低洼地带、易滑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人员、物资、设备要做好转移和保护,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汛期施工场地的人员、材料和设备安全。 六、进一步安全隐患排查监管。排查检查着重地质灾害点、水毁易发路段、风险高发部位等重要部位、危险区域和薄弱环节,也包括渡口渡船、道路水路客运等重点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分轻重缓急抓紧排除隐患险情。 七、进一步落实要素投入和工作责任。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工作制度,对防汛抗灾工作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责任人具体负责,并严肃防汛纪律,防止因人事变动、岗位调整造成的责任脱节。要加大资金等要素投入,根据应急工作需要落实防汛经费和物资装备等保障。 八、及时更新完善应急机构人员名单。2015年省厅以《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印发交通运输系统防汛防台风应急机构人员名单和应急抢险力量的通知》(闽交办建[2015]31号)公布了全省防汛防台应急机构人员名单、应急抢险力量。今年相关机构人员名单和应急力量情况如有变化的,请对照闽交办建[2015]31号附件1、2,文字表述变更情况[务必要求注明变更内容在闽交办建[2015]31号附件所处的页码,以便厅对应修改])按以下渠道由相关单位汇总于5月20日前报厅建管处: 1.设区市(区)交通局(委)负责汇总本局(委)及局属单位、所辖县(市、区)交通公路部门的应急机构人员、应急抢险力量变更情况。 2.沿海各港口局:负责汇总本局及局属单位的应急机构人员变更情况。 3.厅直单位: ①省高速公路公司负责汇总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各运营路段公司的应急机构人员变更情况,以及汇总在建高速、运营高速的应急抢险力量变更情况; ②省港航局、省运管局负责填报本单位应急机构人员变更情况,以及分别汇总港航部门、道路运输部门的应急抢险力量变更情况; ③其他厅直单位、武警交通八支队一大队负责填报本单位的应急机构人员、应急抢险力量变更情况。 报送方式:OA内网发送至“厅建管处/杨连凯”邮箱(未安装OA的单位,请通过外网发送至65565503@qq.com)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16年5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