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重庆]重庆市关于印发都市功能核心区景观照明提升三期工程重点任务分解的通知
文件编号:渝府办〔2016〕7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渝府办〔2016〕7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都市功能核心区景观照明提升
三期工程重点任务分解的通知
主城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继续推进都市功能核心区景观照明提升工程建设,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都市功能核心区景观照明提升工程的通知》(渝府〔2015〕35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都市功能核心区景观照明提升三期工程重点任务分解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都市功能核心区景观照明提升三期工程以江北嘴灯光展示项目为代表,兼顾一期、二期景观照明提升工程查漏补缺项目及部分重要区域新建项目,以进一步突出都市功能核心区景观照明整体性。
都市功能核心区景观照明提升三期工程于2016年10月1日前完成。
都市功能拓展区范围的景观照明提升三期工程重点任务参照本通知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4月27日
都市功能核心区景观照明提升三期工程
重点任务分解
序号
区域
类 型
景观照明提升项目内容
责任单位
1
渝中区
查漏补缺
半岛国际、通远门城墙等31项
渝中区人民政府
2
大渡口区
天际线
建筑物
区检察院、天泰时代星座等16项
大渡口区人民政府
3
江北区
灯光展示
江北嘴区域金融街、财信等建筑物
江北区人民政府
4
重要干道
建新南北路煌华晶萃城、北滨路珠江国际、中海寰宇天下等11项
5
核心商圈
工业服务港、洋河大厦等3项
6
沙坪坝区
天际线
沙坪坝滨江路沿线建筑景观照明提升
沙坪坝区人民政府
7
九龙坡区
重要干道
南北干道及华润片区楼宇景观照明提升
九龙坡区人民政府
8
核心商圈
国际金融大厦、九龙电力大厦等7项
9
南岸区
水际线
武夷滨江、阳光100、南滨路高架桥等建(构)筑物5项
南岸区人民政府
10
楼宇灯饰
长江当代美术馆、千佛寺等4项
11
渝北区
查漏补缺
机场路及龙华大道沿线景观照明完善提升
渝北区人民政府
12
两江新区
查漏补缺
机场路沿线景观照明提升
两江新区管委会
13
交通节点
东环立交、人和立交景观照明提升等2项
抄送: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高法院,
市检察院,重庆警备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