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福建]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70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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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南翔代表: 《关于促进水生生物增殖放流事业 科学有序常态化发展的建议》(107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对您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指派有关干部与您所在的海洋与渔业厅有关处室取得联系,就您建议所涉及的内容,进行梳理和分析,共同探讨了贵厅今年提出的水生生物放流等标准项目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并达成共识。目前,由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等单位共同提出的《福建水域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技术》、《缢蛏增殖放流技术》两项省地方标准制定计划已顺利通过专家前期审核,进入公示期(网址:http://www.fjqi.gov.cn/)。 我局长期关注增殖放流过程中涉及的放流技术、苗种质量和放流水域等关键技术的标准化工作:一是组织制定了《大黄鱼增殖放流技术规范》(DB35/T 1094-2011)、《南美白对虾工厂化人工繁育技术规范》(DB35/T 1242-2012)等55项与增殖放流相关的海洋渔业类省地方标准,《海洋环境观测浮标运行维护技术规范》等10余项省地方标准修订工作进展顺利。二是建立了“大黄鱼养殖标准化示范区”等49个国家级、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示范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承担单位标准化管理意识强,充分发挥了“典型引路、示范推广”的作用,均取得很好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参与者真切感受到标准带来的红利。三是因标准技术含量高、推广实施成效显著,《大黄鱼增殖放流技术规范》等17项海洋渔业类标准还获省政府历届标准贡献奖(其中一等奖1项、二等奖9项、三奖7项)。 感谢您对标准化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请您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领导署名:施 文 联 系 人:陆 军 联系电话:0591—87855097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