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山东]山东省关于举办山东栖霞苹果艺术节的批复
文件编号:鲁政字〔2016〕92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举办山东栖霞苹果艺术节的批复
鲁政字〔2016〕92号
烟台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举办山东栖霞苹果艺术节的请示》(烟政呈〔2016〕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于2016年9月30日至10月31日在栖霞市举办山东栖霞苹果艺术节。该节由栖霞市人民政府主办。
二、请你市认真做好山东栖霞苹果艺术节的组织工作,推动文化经济融合发展。
三、要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节庆论坛展会活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鲁办发〔2014〕19号)相关规定,严格控制活动规模和经费支出,做到活动简朴务实高效。认真落实安全责任,扎实做好安全应急演练,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开展。活动结束1个月内,将活动内容、规模、费用总额和安全等情况,以及是否存在违规违纪问题的自查情况报省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6年4月28日
抄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有关部门。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4月28日印发